关于销售网点常态化征召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海南省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工作,结合我省彩票市场的发展情况,现就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工作公告如下:

本公告所称销售网点是指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省福彩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销售中国福利彩票的场所(包含港福店销售网点)。

一、征召范围

海南全省各市县。

二、销售网点保证金标准

(一)申请每台便捷式福利彩票投注设备需缴纳保证金1000元。

(二)申请每台传统型福利彩票投注设备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

三、申请设立福彩销售网点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四、销售网点申办场所要求

(一)申请设立销售网点的场所到中小学校的步行距离应大于50米。

(二)原则上除申请设立即开票流动销售网点以及申请设立在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以外,申请设立销售网点的场所到现有销售网点的步行距离应大于100米。

(三)申请人对销售场所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临时建筑物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不得作为销售场所。

(四)具有能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条件,包括电源、通信等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报名材料要求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持有销售场所合法自有房产证明、或可证明申请人拥有场地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自报名日起距租期截止日不少于三个月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合法的场所使用授权书)。

(二)法人报名材料要求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如有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持有销售场所合法自有房产证明、或可证明申请人拥有场地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自报名日起距租期截止日不少于三个月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合法的场所使用授权书);

7.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

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并递交上述材料,如提供的信息存在缺失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六、申办方式

(一)线下通过省福彩中心(咨询电话0898-66893663)或市县福彩机构报名。

(二)线上通过海南福彩在线咨询平台和“海南福彩”官方微信号报名。

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